独家观察!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9亿元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7:59:45 622 0条评论

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9亿元

北京 – 2024年6月18日 – 新特能源(01799.HK)今日宣布,其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与新疆天池、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增资协议,硅基新材料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人民币4.9亿元,成为新疆准能的控股股东。

此次增资完成后,硅基新材料将持有新疆准能49%的股权,新疆准能将成为硅基新材料的附属公司。新疆准能主要从事火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拥有新疆昌吉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新疆准格尔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等在建及运营项目。

新特能源表示,此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版图,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公司将与新疆准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

分析

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一步。新疆拥有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是发展新能源的理想之地。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新特能源作为光伏产业链龙头企业,此次增资将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抢占先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新疆准能拥有丰富的火电项目资源,这将为新特能源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保障公司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新特能源还可以利用其光伏技术,为新疆准能的火电项目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助力火电项目实现清洁化升级。

总体而言,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相关资料

  • 新特能源附属拟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4.9亿元
  • 新特能源 [移除了无效网址]
  • 新疆准能

烟花爆竹酿悲剧,十岁孩子命丧火海,肇事者将何处置?

河南开封 - 2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一名10岁男童在街头玩耍时,被突然窜出的烟花炸伤头部,不幸身亡。这起悲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事发当晚,男童王某某跟随家人在尉氏县北三环附近的一座网红桥上观看烟花表演。由于现场人流密集,烟花燃放比较混乱,王某某不幸被一颗飞来的烟花击中头部,当场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后,王某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王某某的突然离世,给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王某某的父亲王先生回忆,事发当晚,他正带着孩子在桥上看烟花,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孩子就倒在了地上。王先生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王先生表示,事发地点位于尉氏县的禁燃区,当时现场有不少人在燃放烟花,但却没有看到任何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他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禁燃区的管控,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王某某的遭遇也引发了社会对烟花爆竹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然而,也正因为如此,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

据统计,仅在2023年春节期间,全国就发生多起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其中,河南省也位列高发地区。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地点和种类进行了严格限制。然而,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市民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屡禁不止。

王某某的悲剧再次警示我们,烟花爆竹安全不可忽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以下是一些可以追究肇事者责任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七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如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7:59:45,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佛法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